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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 菏泽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菏泽市博物馆

菏泽市博物馆是集文物收藏、保护、研究、陈列、宣传、教育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类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属于下列征集范围的文物、史料或相关线索。

(一)反映菏泽地区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二)黄河以及菏泽地区历史上各时代的特色工艺美术品。种类包括:玉石器、宝石;陶器;瓷器;铜器;金银器;铁器、其他金属器;漆器;造像;石器、石刻、砖瓦;书法、绘画;文具;甲骨;玺印符牌;钱币;牙骨角器;竹木雕;家具;珐琅器;织绣;古籍善本;碑帖拓本;武器;邮品;文件、宣传品;档案文书;名人遗物;玻璃器;乐器、法器;皮革;音像制品;票据;交通、运输工具;度量衡器;标本、化石;生产用具、生活用具;其他等。

二、征集方式

藏品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鼓励藏品所有者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藏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藏品所有者需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应确保对藏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若有与第三方存在法律纠纷等情况,征集单位将不予征集。

(二)藏品所有者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四、征集流程

(一)捐赠方需先联系菏泽市博物馆,说明藏品的具体信息和捐赠意向。

(二)经菏泽市博物馆确认符合征集条件后,双方协商确定捐赠方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本年度集中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9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藏品征集线索!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华英路537号菏泽市博物馆

联系电话:0530—3610105;13563861410 籍老师

15260612747蔡老师

联系邮箱:cpb12345678@qq.com

 

 

菏泽市博物馆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