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馆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工作;承担单位网站的管理、利用工作;承担馆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承担文物藏品的征集、收藏、研究、保护工作;承担文物鉴定工作。
负责策划举办陈列展览;承担陈列展览日常维护和开放管理工作;承担馆文创产品的策划、设计、开发、制作工作;承担博物馆版权维护工作。
承担单位学术研究发展规划、调研报告、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图书、期刊策划编辑工作。
承担馆及文物安全保卫、来馆观众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馆安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承担陈列展览的讲解服务、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利用工作;承担单位研学活动、志愿服务工作;承担单位智慧体系规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鲁西南民俗博物馆(市乡村记忆博物馆)馆区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陈列展览工作;研究和弘扬民俗文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菏泽市博物馆(鲁西南民俗博物馆、市乡村记忆博物馆)。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菏泽市华英路537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20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菏泽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