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馆内新闻

菏泽市博物馆接收市中级法院移交5件象牙制品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菏泽市博物馆

微信图片_20220323143740.jpg微信图片_20220323143747.jpg



    3月1日上午,市中级法院涉案象牙制品移交仪式在市中级法院举行。市博物馆馆长李悦耕、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效谦签署移交协议。


    本次移交的5件象牙制品将被菏泽市博物馆妥善保存,并适时公开展出。





    菏泽市博物馆典藏部工作人员及时对本次移交的这5件象牙制品进行了信息化数据采集。





    本次移交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市博物馆与司法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和查处野生动物制品的良性合作机制,畅通了司法部门野生动物制品的移交通道。


小知识


    2015年7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历史性决议。决议规定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制品。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要求分期分批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象牙贸易禁令。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我国的《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对濒危野生动植物,未经允许,无论是通过进出口贸易方式还是携带、邮寄方式进出境,都一律禁止。一旦被海关查获,当事人将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